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召开。会上,江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尹建业以《创新构建“1+N”系列机制着力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为题,代表江西作大会交流发言,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江西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经验做法。今天,法治日报政法版予以摘登。
创新构建“1+N”系列机制
着力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江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在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指导意见》,创新构建“1+N”系列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优化顶层设计,确保长效常治高起点、高标准。
一是突出高位统筹。省委、省政府将长效机制作为拟出台的重要文件内容,列入《省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协调省人大在已经出台《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的基础上,后续制定《全面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的决定》。二是突出系统集成。以“1+N”模式推进长效常治制度建设,“1”就是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下发总体《指导意见》,“N”就是各相关部门跟进制定相应配套文件,形成系列规范,实现长效联动。三是突出试点引领。督导全国重点培育市宜春和工作成效突出的赣州两市先行先试,确保任务措施更加契合实际,凸显特色水平。
构建系列机制,务求长效常治建完善、建充分。
一是构建系统治理机制。对标中央部署的10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实际细化拓展为水利、环保、民政等15个行业领域,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制定了长效常治配套实施办法。二是构建依法打击机制。制定相关办案规范和指引,并健全重大案件会商、纪委公安双向“签字背书”、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法院“四分四统”审判法等举措,推动侦查、起诉、审判有机衔接。三是构建源头管控机制。以“四书一函”督促行业部门强化监管,发送“四书一函”4900余件。高质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省市县乡村五级综治中心持续做实,打造多网合一的全要素社会治理网格。四是构建群众评价机制。把扫黑除恶纳入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评议。2020年上半年扫黑除恶满意度、公众安全感再创新高,同比分别提升了0.98和1.34个百分点。
压紧压实责任,推动长效常治落得准、落得实。
一是强化清单调度。每月通报各设区市党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等“7长”和省直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扫黑除恶责任落实情况,实行“7+X”常态调度,持续推动见效。二是强化协同推进。把扫黑除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动态研判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督导推动。在坚持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的同时,逐级建强用好特派督导专员制度,增强督导工作的机动性、精准性、常态性。今年省级层面已对各设区市和4个省级成员单位开展特派督导。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把长效常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围,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范畴,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办法,形成检查、通报、问责、整改工作链条,督促落实政治责任。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0/9/27/art_27266_2850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