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福县河长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督查检查计划,组织对安福县19个乡镇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落实及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知,指导基层工作,形成检查通报,督办问题整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实”“有效”。
督查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安福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对一年来河湖长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报告;随机抽选10个乡镇,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交流等形式,深入村组、企业、河流、水库等地,现场检查各乡镇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内容包括组织体系、制度机制、宣传发动等河湖长制基础工作,清河行动问题整改、河湖清“四乱”以及水库水环境、非法采砂、渔业资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等专项整治工作。
督查发现,安福县各乡镇能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县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和总河(湖)长1号令工作要求,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完善了组织体系,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河湖长制工作;乡村两级河长开展巡河(库)巡查,较好履行河湖长职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做好河道保洁管护,开展清河行动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乡贤民间河长管理,乡贤河长认真履职,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综合执法,查处了一批水事违法案件,水域治安得到一定加强;扎实开展水库水质污染整治,水库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学习宣贯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利用乡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了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组织“河小青”志愿者、在校学生、党员干部开展了清河护河活动,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治理意识明显增强。针对督查中个别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有差距、基础性工作不规范、宣传教育力度不大等问题,督查组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工作推动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实地督查发现的乱排乱倒、乱采乱挖等河湖问题,县河长办建立问题清单,并以“一乡一单”的形式下发河长制工作督办函,督促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督查,进一步提升了安福县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水平,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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