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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就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再动员再部署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12月9日,鹰潭市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召开。市水利局副局长兼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黄任发对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逐一解读,并就当前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童细宏主持会议并就考核迎检工作进行了强调。

   黄任发要求,有考核任务的河长制市级责任单位务必按照《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赣河办字〔2020〕19号)要求,在2021年1月5日前将考核所需的佐证材料(含方案、宣传、总结、加分项等),在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的同时报市河长办一份。各区(市)河长办必须在12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考核相关资料报市河长办,2021年1月上旬,市河长办将对区(市)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童细宏强调,各区(市)要认清形势,在思想认识上多添一根弦,要始终把做好河长制湖长制考评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硬要求来抓,牢固树立“不因一项工作影响整体,不因一个指标影响全局”的思想意识,上下齐心、真抓实干、通力协作,对照考核细则,抓紧最后20天的时间,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打好考评攻坚战;要查漏补缺,在工作干劲上多添一把力,要根据考核细则,逐项梳理并评估得分情况,有缺项的要想方设法补到位,有短板的要千方百计补齐,确保今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取得较好成绩;要强化领导,在责任落实上多尽一份心,各区(市)、各责任单位要密切沟通、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把优势放到最大,把劣势降到最低,奋力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保位争先”。

  各区(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河湖长制工作股负责人,有考核任务的河长制市级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业务科(室)长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0/12/10/art_28107_2966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