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决策。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省、市、县制定的相关措施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经县委和县政府研究决定,专门制定了《遂川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此次行动要对全县34个矿山企业进行大排查,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专门安排了能力素质强、业务技术精的专业人员参与,利用无人机对矿山企业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拍摄取证。检查人员对矿山企业水土保持落实情况以及水土流失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排查,排查中发现部分矿山企业存在临时沉沙池、临时排水沟、表土剥离、挡土墙、边坡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问题。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通过此次部门联动,我局更进一步掌握了企业矿山关于水土保持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有力的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要求矿山企业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实施。使全县矿山企业水土保持措施得到落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水土保持协调统一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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