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涉河违建便道拆除工作
涉河违建便道拆除拆除现场
10月24日,玉山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洎水河怀玉山乡陇首村菜坞河段进行河道巡察时发现了一处涉河违建便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该行为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随后,大队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于60日内对违建便道进行自行拆除。12月10日,大队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对拆除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目前,该处违建便道已全部拆除完毕。
此次清除河道障碍行动严厉打击了乱堆乱弃、乱搭乱建行为,进一步推进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对违法乱纪人员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下一步,玉山县水利局将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打击涉河违建工作机制,对一切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零容忍”,确保“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水目标。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0/12/21/art_27443_3003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