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办函〔2020〕38号
各市州、县市区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经花垣县水利局查实,在花垣县吉辽河水库工程实施过程中,湖南天谷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存在转包的违法行为。花垣县水利局于2021年1月21日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花水决字〔2021〕2号)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依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现对该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告期为一年(自本通告发文之日算起)。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lt.hunan.gov.cn/slt/xxgk/tzgg/202102/t20210226_14637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