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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对湖南天谷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湖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湘水办函〔2020〕38号

  

  

  

  

  各市州、县市区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经花垣县水利局查实,在花垣县吉辽河水库工程实施过程中,湖南天谷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存在转包的违法行为。花垣县水利局于2021年1月21日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花水决字〔2021〕2号)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依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现对该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告期为一年(自本通告发文之日算起)。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lt.hunan.gov.cn/slt/xxgk/tzgg/202102/t20210226_14637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