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水务(水利)局,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学会各分支机构,各涉水单位:
为做好第十四届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的奖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可通过广东省水利厅网站中“粤水资讯—水利百科—水利学会”查阅)规定条件和范围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与推荐
申报人及单位应向推荐单位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进行材料核实并办理推荐手续。
推荐单位可通过广东省水利厅网站中“粤水资讯—水利百科—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报奖相关表格下载”下载《推荐书》、《推荐项目简况表》和《推荐项目汇总表》进行填写,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受理材料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受理书面推荐时间为:2021年3月1日~4月20日。
四、其它事项
请申报人注意以下问题:
1.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须符合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完整的申报材料,所有的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
2.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排序需按成果鉴定(评价)的顺序,所有主要完成人必须填表签名;
3.推荐项目应当提供验收报告,必须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且在推荐书中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4.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应推荐近年结题的成果,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奖励办联系。
联系人:高翀、罗雪琴
联系电话:020-38356337、383563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616室
E-mail:gdsslxh@yeah.net
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lt.gd.gov.cn/tz8726/content/post_3185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