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十三五”以来,我区紧紧围绕脱贫摘帽“有安全饮水”目标任务,重点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根据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标准,2019年底我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清零。在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自治区将如何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蒋晓军作了解读。
问:我区脱贫攻坚“有安全饮水”执行什么样的评价标准?
答: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广西在国家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区内“有安全饮水”标准进行了补充细化。评价标准包括了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达标。一是水量:指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5升。二是水质:指感官性状良好,无色、无异味或异臭,水体清洁干净。三是用水方便程度: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换算成距离,相当于取水的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四是供水保证率:指不低于90%。
问:打响饮水安全战役以来,我区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工作?
答:一是成立了由自治区领导担任指挥长的饮水安全战役指挥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门组建了饮水安全专责小组,各市县也相应成立了指挥机构。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水利部门牵头,加强战役的统筹协调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扶贫、卫生健康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高效工作机制。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19年投入战役资金超过21亿元,2020年投入超过10亿元。四是突出精准施策,着力技术指导。对战役项目清单和待解决饮水问题贫困人口到村到户到人清单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进度进行红黑榜通报。组建了广西农村饮水安全专家库,集中时段开展农村饮水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保障工程质量。五是加强引导创新。在具备集中供水的地区,积极开展找水打井和集中连片跨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对建设项目小、点多面广的山区,引导采用村组承包、统一制定标准化模板的方式建设水柜。
问: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自治区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工程的长效运行?
答:针对我区单村小型供水工程多、管理工作难度大的问题,我区主要从几个方面抓好工程的运行管理。一是逐级延伸落实责任。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基础上,今年进一步落实乡镇、村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责任人。二是落实工程建后运行维护资金。今年自治区已安排下达资金1.16亿元,对各市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进行补助,下一步将督促指导落实市县级维修养护资金。同时,强力推进水费收缴工作,将水费收缴工作作为今年饮水安全考核、抽查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市县落实水价政策,解决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管护人员不足等问题。三是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加大核查力度。以发放饮水安全“明白卡”的形式,将自治区、市、县各级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和供水服务电话告知贫困户,并通过网站、报纸等进行公开公告。今年开始,采取实地暗访和电话问询的方式,加大对工程运行情况和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情况的抽查核实力度,及时解决各类农村饮水问题。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五是推动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自治区水利厅已起草完成《广西农村供水用水条例》,争取通过立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jqgz/t55405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