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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 | 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是个啥?如何应用?一文了解!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加快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对利用取水工程直接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水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和取水许可证管理,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取水许可证保有数量达34.4万余套,审批河道外总许可取水量达4100余亿立方米,涵盖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行业。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取水许可审批服务便民化,取水许可审批已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功能互补。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部署,2019年,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被列为国家首批高频推广应用的电子证照之一。水利部高度重视,组织制定了国家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标准,经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批准发布实施。我们还开发了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选择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北京等5省(直辖市)开展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试点,探索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共享证照等方式,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广。目前,试点地区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部署应用,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问:什么是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如何获取这一服务?

  答: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是将取水许可证的基础关键要素进行电子化存储和展示的一种文件形式(OFD版式文件),该证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颁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取水许可证》标准,由水利部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生成。各地区和部门可以通过一体化平台调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服务,各地区不再单独建设该类证照库。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通过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线上领取、事项变更、信息查询、水资源税税源登记、水资源税费缴纳信息支撑等服务。涉及水资源管理业务及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办事主体可调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或水利部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移动端的取水许可证进行相关业务服务办理。

  问:文件提出了什么工作目标?

  答:文件面向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的目标。总的要求是要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为总枢纽,推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在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取用水信息的共享复用,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2020年底前,各地区要梳理取水许可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目录,推动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在全国一体化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取水许可证相关业务在本省(区、市)内和跨省份“一网通办”。

  问:文件主要提出了哪些任务要求?

  答:文件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按照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库建设。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库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各级管理机构取水许可信息互通。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和数据共享服务,强化取水许可相关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安全。 

  二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水利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一体化平台,实现对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查询、存档、校验等功能需求。要积极引导取水单位或个人通过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亮证”和二维码扫码功能实现互信互认,解决群众在政务大厅办事时,需要反复提交取水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等问题,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三是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的取水许可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互通,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线上领取、事项变更、信息查询、水资源税税源登记、水资源税税费缴纳信息支撑等服务。涉及水资源管理业务及政务规定的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办事主体可调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或水利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移动端的取水许可证进行相关业务服务办理。 

  四是大力推动全国一体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基于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线上线下服务功能,推动取水许可证在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企业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纳税申报、水权转让、水资源管理、执法监管等政务服务重点领域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问:如何使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有哪些应用场景?

  答:企业和群众在政务大厅办事时,相关政府部门或经办机构可以通过调用一体化平台相关接口,获取取水单位或个人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解决取水单位或个人办理有关业务时需多次提交取水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的问题。大厅办事时,取水单位或个人可出示手机上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进行“亮证”,展示电子证照,供工作人员视读核验;或者展示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二维码,由工作人员扫码获取其取水许可信息。 

  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可在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纳税申报、水权转让、水资源管理、执法监管等政务服务重点领域中广泛应用。

  问:实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后,是否还要办理纸质取水许可证?

  答:全面启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后,对新发、延续、变更的取水许可证均应使用水利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不再核发纸质取水许可证。对于存量的纸质取水许可证,各级审批机关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已颁发的有效存量取水许可证的电子化转换,并收回取水单位或个人的原有纸质版取水许可证。

  问:实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后,将采取哪些措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答: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基础支撑能力,组织梳理取水许可审批发证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推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和办事材料共享互认,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要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在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企业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应用,大幅减少证明事项。同时,我们还将开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服务功能页面,实现取水单位或个人取用水查询、取水计划实施提醒、取水许可证延续提醒、水资源费缴纳查询、取水许可变更或注销申请、取用水管理政策查询等服务,为群众提供基于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不见面服务”,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相关链接: 水利部办公厅转发《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有关工程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cjd/t59419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