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规定》等规定,对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的抽查主体和检查对象,组织开展了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9月28日,在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三岔河水电站)、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顺旅游文化柏联SPA温泉项目取水工程)、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云南澄江九洲龙电力有限公司(田坝水电站)、云南澄江云玺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鲊起水电站)。
(二)执法人员
关家康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YN03674)
胡清顺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03648)
母袁方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执法证号:YN00518)
孔根正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执法证号:YN08608)
王东旭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03646)
穆思洁 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08104)
(三)检查时间
12月3日 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云南澄江九洲龙电力有限公司(田坝水电站)、云南澄江云玺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鲊起水电站)。
12月23—25日 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三岔河水电站)、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顺旅游文化柏联SPA温泉项目取水工程)。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5家单位进行抽查,被检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检查,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云南澄江九洲龙电力有限公司(田坝水电站)、云南澄江云玺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鲊起水电站)、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三岔河水电站)、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顺旅游文化柏联SPA温泉项目取水工程)均安装了计量设施,其中除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三岔河水电站)存在水资源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其余4家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均完成延续申请批准;计量设施通过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检测,且在有效期内。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arti_xxgkzn?id=7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