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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第五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电函〔2015〕133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受理、专家评审、审定评审结果等环节,拟评定红河州红河农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县农场132电站、河口县农场白石河电站,红河州石屏县瑞龙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岔河电站,曲靖市富源县信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河边电站,怒江州泸水市泸水辉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芭蕉河水电站、芭蕉河一级水电站,怒江州泸水市泉益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老窝河四级水电站,怒江州福贡县福贡古丹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古丹河水电站等8座电站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5日—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水利厅反映。

  联系电话:0871-63335910

  地址及邮编:昆明市新迎小区胜利花园一期一幢650233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arti?id=7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