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云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要求,推进全省美丽河湖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幸福河”,促进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按照《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云河长组发〔2020〕3号),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采取分级评定、择优推荐、逐级分类申报的方式开展。州(市)人民政府择优推荐申报,经省级资料初审、省级现场抽验、准入自评条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公众满意度评价、专业评价省级联合专家组复核,拟确定下列116个河流(河段)、湖泊、水库、水利风景区为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见附件1—4),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河长制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监督电话:0871-65108194
联系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光复楼
邮政编码:650021
附件:1.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名单—河流(河段类) 2.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名单—湖泊类 3.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名单—水库类 4.云南省2020年省级美丽河湖名单—水利风景区类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arti?id=7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