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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各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局、总工会、妇联:

  根据《水利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的通知》(水河湖〔2020〕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推荐提名、审核把关、舆论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范围和名额

  (一)寻找范围:全省乡、村级基层河长湖长和巡河员、护河员,“巾帼河长”“企业家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

  (二)寻找对象:

  全国十大最美河湖卫士:全国排名前10名的候选人。

  巾帼河湖卫士:18岁以上女性候选人。

  青年河湖卫士:18-35岁候选人。

  民间河湖卫士:35岁以上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州(市)推荐申报全国十大最美河湖卫士、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每项不少于1名候选人。全省最终提名上报6名候选人,其中妇女、青年候选人不少于1名,乡级河湖长不超过1名。

  二、活动实施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推荐提名阶段(2020年6—7月)

  1.联合部署推荐提名工作。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水利部门、总工会、妇联在全省范围共同开展活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同时,各级各单位充分发挥行业宣传优势,在官网、公众号等多种平台上,做好宣传动员。

  2.明确推荐(自荐)受理方式。各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局、总工会、妇联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推荐候选人,由各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推荐(自荐)材料(提名表、事迹材料、近期免冠照、工作照),于2020年7月1日前报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审核。

  3.联合审核把关人选材料。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省水利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组成审核专家组,在7月3日前共同审核把关人选材料,好中选优,遴选确定全省6名提名候选人,其中省河长制办公室提名1名乡级河湖长,省水利厅提名1名民间河湖卫士,省总工会提名2名青年河湖卫士,省妇联提名2名巾帼河湖卫士。

  4.官网公示候选人名单。7月12日前,在省水利厅官方网站、“云南河长”公众号上公示云南省6名候选人名单。

  5.联合报送候选人情况。公示无异议后,7月15日前,由省河长制办公室将云南省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及其相关情况报水利部,抄送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

  (二)投票遴选阶段(2020年8—9月)

  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省水利厅、总工会、妇联组织对云南省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进行网络投票宣传,加大综合宣传力度,争取入选全国候选人名单。

  (三)集中宣传阶段(2020年10—12月)

  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省水利厅、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综合优势,通过多种媒介(如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以及“全国十大最美河湖卫士”“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先进事迹。

  三、其他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推广,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河长制办公室:吴青见(13608817892)、李加顺(13987683568)

  邮箱:ynshzb@163.com传真:0871-65108194

  省总工会:段云昕(18313060849)

  省妇联:汤传斌(0871-63995529)

  

  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最美河湖卫士提名表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0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arti?id=6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