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根据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及相关举报线索,2020年9月2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昆明市水务局、楚雄州水务局及项目有关县(市、区)水务局组成督查组,对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专项监管督查工作。
督查组现场查看了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部分弃渣场、部分主线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遥感影像和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获取信息资料,查阅了水土保持有关资料,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座谈交流,通报了督查组现场查看情况,对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及查处要求。昆明市水务局现场对项目存在的违法问题向建设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接受调查通知书。
督查组对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国家下发的关于水土保持强监管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宣贯,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建设单位要充分提高法律意识及思想意识,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二是建设单位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履行防治义务。三是建设单位要加快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四是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五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完善水土保持监理台账。六是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履行好监管职责。昆明市水务局、楚雄州水务局要对项目目前存在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行为依法查处。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现场查看及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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