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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裴靖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汉济渭工程退水问题的建议》(第1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设计。目前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可研报告正在国家发改委申请立项审批。可研报告中退水口设置依据《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08)中“退水工程布局,在充分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宜在重要交叉建筑物进出口设置退水设施”的原则布置。在设计过程中,水利部和我省专家充分考虑生态补水需求,在南干线西安市境内布置了7处分水口并联合布置了退水口,其中鄠邑区境内鄠邑分水口、西南郊分水口,联合布置了涝河退水口和曲峪退水口。今年4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专家评估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可研时认为“与同类型工程相比,退水口设置明显偏多,适当减少可提高工程安全运行”,目前我们正在全力争取保留已设计退水口。
引汉济渭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向关中地区渭河沿岸的重要城市、县城、工业园区供水,逐步退还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用水”。根据我省水资源配置原则,引汉济渭工程建成后,包括鄠邑区在内受水区的水资源将得到优化配置,区内超采的地下水、挤占的农业和生态用水将逐步退还。因此,您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引汉济渭工程建成后,通过受水区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的落实,将逐步得到缓解和解决。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jyta/202011/t20201118_2119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