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为更好地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结合各地河湖执法工作开展和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实际,省水政监察总队对白银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
督导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白银区、景泰县等4县(区)进行了抽查。调阅了水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资料,对部分案件现场及行洪沟道等进行了实地检查,与市、县(区)进行了座谈交流。总的来看,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践行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监管意识明显上升,执法能力有所增强,河湖执法有效开展,河湖管理持续向好。但也发现在水行政处罚案件办结、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案卷规范化管理、执法统计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就切实做好水政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严格依法推进立案案件办理进度,决不能让案件积压,变为陈年积案;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要采取多种方式,着力提升基层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切实履行水行政执法监管职责;三要加强对处罚案件卷宗的管理,规范卷宗制作,不断推进案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四要加强法律宣传,采取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强化执法检查中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水法治意识。
白银市水务局及水政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督导工作。(赵存荣撰稿 王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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