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水务资讯 > 正文

市河长办召开2021年金昌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甘肃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安排,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县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4月7日,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黄锐军主持召开我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批示意见,总结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情况,剖析河湖长制工作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5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通报了20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河湖长制责任单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通过了县、区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讨论了《金昌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各部门2021年工作目标责任。

  会议强调,各联席部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各自职责,做好2021年河湖长制的相关工作。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各自的任务目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二要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和地域界限,加强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有关部门要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三要抓好河湖整治。要充分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及全域无垃圾提升行动的作用,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按照《金昌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河湖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河湖长制主体责任,严格制度执行,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快补齐短板,强化河湖监管,实现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共同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张楠撰稿 苏宏梅 、安锦宏、黄锐军审核)


原文链接:http://slt.gansu.gov.cn/slzx/dfss/jcs/202104/t20210409_136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