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近日出台的《清水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确定泉眼山断面为清水河生态流量保障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为0.18立方米每秒,责任主体为固原市原州区、海原县、同心县、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宁县政府,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清水河是宁夏境内直接入黄的第一大支流,发源于原州区开城乡黑刺沟脑,流经原州区、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中宁县等5个县(区),在中宁县泉眼山汇入黄河,全长320公里,宁夏境内流域面积13511平方公里。清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短缺,生态用水安全面临较大压力。
为维持清水河枯水年不断流,《方案》将泉眼山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纳入清水河水量统一调度,在确保水库度汛安全、防洪安全和基本供水安全的前提下,枯水期减少对外供水,保证水库年下泄生态水量不低于水库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保障干流生态流量。
依据《方案》,清水河流域出现严重或持续干旱情况时,将启动生态水量预警响应机制,实施应急调度。遇到特枯水年、连续枯水年,可根据断面以上来水、区间产水,考虑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要求,按保障生活、生态、生产、农业灌溉用水的次序供水,限制或暂停农业灌溉用水,控制河道外其他生产用水,同一供水次序级别用水户按同等比例缩减取水量,确保泉眼山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当泉眼山水文站监测的断面流量低于0.14立方米每秒的红色预警线时,启动相应预警方案,合理减少取水工程用水,启动生态应急调度,确保断面流量尽快回升至0.18立方米每秒以上。
2021-4-4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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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lt.nx.gov.cn/SLXC/MTJJ/202104/t20210406_171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