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组织召开宁夏大中型灌区工程、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专题研究会
本站3月18日讯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办农水〔2019〕125号)文件要求,2019年10月,水利厅启动引黄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由农水处牵头、灌排中心协调服务、渠道管理单位实施、中国灌排中心指导开展方案编制和顶层设计。2020年10月,水利厅印发了《大中型灌区工程、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办法(试行)》和《考核标准(试行)》。为更好地指导灌区、泵站管理单位有序、扎实、因地制宜开展标准化规范管理工作,农村水利处组织区直属灌区、泵站工程管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专家的指导下,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灌区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2021年3月16日上午,水利厅召开了《工作指南》专题研究会。会议由水利厅副厅长麦山主持,厅人事处、农水处、灌排中心及汉延渠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工作指南》的编制背景、编制原则、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了汇报,对《工作指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交流,解难释疑。
麦山副厅长指出,《工作指南》编制工作积极响应了水利部关于灌区工程、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有力提升了灌区灌溉管理水平,对我区灌区工程、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会议要求,一是尽快提请厅务会同意《工作指南》印发试行。二是各渠道、泵站管理单位、相关市县水务局参照《工作指南》,结合灌区、泵站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分类细化渠道、水闸、泵站、渡槽、涵洞等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和运行操作流程,编制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相应工作手册,推进灌区、泵站 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三是水管单位要根据《工作指南》和已印发的《实施方案(试行)》《考核标准(试行)》等,采取学习贯宣、试点创建、观摩互促、考核推进等措施,积极推进灌区工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试点创建工作,将“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合乎标准”的理念深入人心。(灌溉排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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