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罗县认真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不断强化水资源监管,多措并举夯实水资源强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用水计划制度。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本行政区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水单位的近三年实际用水量、生产经营计划、采取的节水措施等,联合县发改局对全县取水许可证有效的取用水工业企业核定下达用水计划,无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全部按无证(无计划)三倍征收水资源税,在季度核定水量的同时开展计划用水和定额应用的监督检查,规范了自备井企业的取用水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在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中,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规范取用水行为。组织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原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整体打包开展企业现状水资源论证工作,补办取水许可证109家,扭转了园区自备井无证取水的问题现象,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取水许可证140家,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有效加强取水许可的事中事后的监管,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对长期停产、不取水的49家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对县域内年取水许可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58家到期取用水单位延续和换发取水许可证,并跟进现场核定。通过实地查看取用水单位近三年生产规模、产品产量报表、对应用水台账、产品用水定额、取水计量设施、计划用水等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许可水量,共计核减许可水量1082.65万立方米,有效提高了用水效率,推动企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三是加大自备井封停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平罗县结合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共计封填关停各类自备井117眼,有力的保护了地下水资源。
四是强化水资源费改税工作。自2017年12月1日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开展以来,平罗县加大对各取用水户的监管,严把取用水水量的巡查、核查,严格按照“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全面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累计征收水资源税实际入库6008万元,企业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节水成效明显,水资源管理逐步规范。
五是积极探索“水务经理+水管员”制度。建立了22家工业企业水务经理+水管员制度,明确了各企业节水管理主要领导、管理部门、专职人员,建立完善各项用水制度,加强取用水管理工作,形成了一个节水领导小组带动一个企业,一个小组成员带动一个部门的良好节水氛围。
六是加强非常水的综合利用。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43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年取非常规水416.74万立方米。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建设了年回收利用非常规地表水170.95万立方米的调蓄池,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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