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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信息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概况:本次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个五方面:⑴建筑物改造⑵信息化工程改造⑶管理设施改造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设施建设⑸渠道砌护整治提标改造。

  ⑴建筑物改造:本工程共改造建筑物19座,其中改造渡槽11座、退水闸2座、生产桥5座、沟涵1座。

  ①固海七干渠马堡北沟,马堡南沟、曹家大沟共3座渡槽拆除重建;

  ②东一支干渠黑水沟、枣林沟、小哈拉沟、大哈拉沟、石坝、金鸡沟、清水河渡槽共7座渡槽拆除重建,2座退水闸、4座生产桥、1座沟涵拆除重建。

  ③七星渠清水河渡槽新旧两座渡槽均拆除,新建一座清水河渡槽,设计流量76m3/s,跨度为84m。新建跨七星渠生产桥。

  ⑵信息化工程改造

  本次量测水设施改造涉及节制闸,进水闸及退水闸等水闸20座,渠道视频监控系统90处。

  ①建设固海灌区水闸自动化监控系统

  对固海系统与同心系统的20座水闸(进水闸、节制闸、退水闸)进行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水闸运行状态信息的实时监测、视频监视和现地控制。

  ②建设渠道视频监控系统

  完成渠道渡槽、涵洞、渠涵、倒虹测站点、排洪槽、险工段及山洪入渠点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共计90处。

  ③建设通讯系统

  在前期已有通讯设施的基础上,完成本次建设内容中渠道水闸、渠道视频监控的通讯系统的建设。

  ④完成本次改造水闸自动化监控系统数据的集成及现有业务应用系统的提升改造。将项目建设的灌区水闸自动化监控系统数据集成到水利厅监控平台和固海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灌区各管理处水闸数据的统一存储、统一管理,为水资源调度管理提供决策服务。实现灌区水闸的远程控制,为灌区调度配水工作提供便利。

  进一步提升各业务应用系统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和数据应用于生产管理方面的功能。

  ⑶管理设施改造

  ①固海灌溉试验站改造:灌溉试验站仪器设备更新改造。

  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设施建设:

  ①标识标牌

  固海灌区建筑物布置521处;渠道每公里设置一处禁止事项告示牌,渠道穿越村庄等人口密集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共计340处;每座泵站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水法、规章、制度等宣传标语、标牌10处,共计170处。

  ②防护围栏

  本次工程主要对固海系统及同心系统渠道穿越村庄段落人口密集处进行防护,布设防护网总长64.18km(两侧合计),采用低碳钢丝编织焊接而成,防护网高1.5m。

  ③工程监测设施建设

  I.工程安全监测

  i.渠道监测

  固海一~五干渠高填方渠道渠堤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共5处。固海三干渠傍山渠道高边坡变形监测1处。

  ii.建筑物监测

  对固海一~五干渠渡槽建筑物以及本次重建11座渡槽布置变形、渗流监测,共计19处。

  ⑸渠道砌护整治提标改造

  ①东一支干渠桩号2+983~5+548段、6+811~9+800段、11+300~13+533段渠道拆除重新砌护,共计7.8km。

  ②渠道管护道路改造

  I.硬化路面

  结合本次渠道砌护工程,对东一支干渠交通侧渠堤路面进行硬化改造,总长7.8km。

  II.跨沟交通桥

  本次工程结合渡槽改造建设跨沟交通设施,但考虑全部新建交通设施投资过大,建议分年度逐步实施,一期工程共建设4处跨沟交通设施,分别为:固海七干渠跨马堡北沟,东一支干渠跨黑水沟、枣林沟、小哈拉沟交通桥。

  (二)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⑴对项目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过程和方式方法进行分析。

  ⑵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⑶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

  ⑷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⑴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⑵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⑶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⑷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⑸对本项目的态度;

  ⑹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

  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19日—2020年3月3日)。

  (六)建设单位及报告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邹璇

  联系电话:13709510779

  邮箱:375580024@qq.com

  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单位:宁夏正亿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庆丰苑10号楼1单元402室

  联系人:庞吉瑞

  联系电话:15121877815

  电子邮箱:398837082@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lt.nx.gov.cn/pub/NXSLTGW05/SLZW_4294/TZGG/202102/t20210220_170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