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我厅接受1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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