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关于奉贤区白庙港水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1〕218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奉贤区白庙港水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奉水务〔2020〕1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白庙港水闸的安全隐患,保障区域防汛除涝安全,改善区域水环境,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奉贤区白庙港水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和设计方案。工程符合相关规划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重建节制闸(闸孔净宽6米)1座,配套管理房208.59平方米、配电房44.94平方米、管理区道路765.86平方米、围墙115米,新建内河护岸84米、防汛通道252平方米,种植陆域绿化1781.95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项目总投资1880.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9.88万元,独立费用227.56万元,预备费78.37万元,建设用地费235.04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筹措解决。

  四、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奉贤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五、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奉贤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14/8c8f6846ba604c4385f1cf374ee474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