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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发布2021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九江市委书记、市长、市级总河(湖)长谢来发签发2021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上下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决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

  总河(湖)长令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市上下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坚决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总河(湖)长令强调,各地、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和最有力行动保护长江母亲河。

  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河(湖)长要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对存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全面巡查。各地要组织力量扎实推进“清河行动”,重点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水域采砂、河湖“清四乱”、渔业资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及黑臭水体管理和治理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各自负责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4/16/art_27166_3322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