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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陕西省河湖保护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为了加强对全省河湖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促进河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持续改善全省河湖面貌,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招募1000名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建设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为目标,坚持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通过开展聘请省级河流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建立起省级河流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强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及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河湖管护工作,引导形成全社会爱河、护河、治河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涉河涉水涉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有关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的新理念新思想新精神,积极参与相关河湖保护和志愿活动。

      (二)对破坏涉河涉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健康的各类违法违规 “四乱”行为进行报告。

      (三)对全省境内河湖日常管理、治理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监督方式

      社会义务监督员发现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后,可通过网络邮箱、公众号或其他方式及时向省河长办报告,描述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违章人或部门。省河长办将对反映问题及时交办核处,同时对监督员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相关事项

      (一)招募数量

      设区市各招募100名河湖保护社会义务监督员,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各招募50名以上。

      (二)招募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关心支持和热心河湖保护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2、实事求是,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公正严谨,积极主动,敢于反映河湖保护的真实情况,具备一定的河湖专业知识和河湖保护法律知识。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监督及调研工作,本着“属地方便”的原则,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人自愿,身体素质较好,公道正派、言行文明。

      4、热心参与、关注河湖健康和生态保护,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职业素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5、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承担义务监督工作所需的时间。

      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在校大学生、乡镇村组党员干部优先。

      (三)招募程序

      按照招聘条件,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021年5月1日前通过各市区河长办邮箱报名,经市级河长办审核推荐后,省河长办审定并颁发证书。

      五、日常管理

      (一)义务监督员应主动学习相关的涉水法规政策,掌握一定的河湖管理保护知识。省市河长办适时开展网络培训,听取意见建议,相互促进交流。

      (二)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为2年,省河长办每年根据监督员的工作态度、表现、质量、时效及业绩进行评比表扬。

      (三)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违反法律法规,涉嫌恶意举报或其他不符合履职要求的严重失职行为,终止监督员资格。  


    招募监督平台: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邮箱:sxshzb@163.com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陕西河长”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2.各市(区)河长办联系方式

   

   

   

   

   

   

   

   

   

  附件1

  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填表日期:2021年4月  日

  姓名


  性别


  照  片

  年龄


  民族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就读学校

  或工作单位


  常住地址


  联系手机


  QQ


  电子邮箱


  微信


  个人简历


  爱好特长


  义务监督员承  诺

   

  我自愿加入河湖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积极宣传河湖保护政策、参加护河行动,主动提供相关线索,为建设美丽河湖、幸福河湖贡献力量。

   

  承诺人签名:

                          (申请人请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附件

                                各市(区)河长办联系方式                                       

  序号

  市(区)

  联系电话

  邮箱

  1

  西安市

  02986789371

  xashzb@163.com

  2

  宝鸡市

  09173260411

  bjssljhhk@163.com

  3

  铜川市

  09193181065

  294898644@qq.com

  4

  咸阳市

  02938132018

  hewuchu@163.com

  5

  渭南市

  09132933305

  wnswjhwc@163.com

  6

  汉中市

  09162212037

  hzshzb001@sina.com

  7

  安康市

  09153115208

  251172865@qq.com

  8

  商洛市

  09142036099

  slhzb2014@163.com

  9

  延安市

  09118071816

  284482271@qq.com

  10

  榆林市

  09128192944

  602636833@qq.com

  11

  杨凌示范区

  02987035394

  57402948@qq.com

  12

  西咸新区

  02933585648

  200820242@qq.com

  13

  韩城市

  09135196621

  270947393@qq.com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tzgg/202104/t20210416_2160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