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S2021-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阳沁南供水管线工程已由沁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沁发改〔2021〕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资金、专项债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沁阳沁南供水管线工程是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供水安全,促进城乡一体化, 优化水资源配置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工程为沁阳市柏香镇、王曲乡、崇义镇和王召乡4个乡镇以及覃怀、沁园两个办事处部分农村区域供水。供水管线自沁阳市第二水厂铺设至上述乡镇办事处共计209个行政村的192个供水点压力罐。工程铺设供水干支管共计249.45km,其中干管43.80km,支管205.65km。供水管道DN600~DN400采用球墨铸铁管,均为干管,共计23.30km;dn355~dn75采用PE管,共计226.15km。
该供水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共需完成总工程量为173.66万m³,其中土方开挖87.55万m³,土方回填81.87万m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4489m³,砂石垫层3.79万m³,钢筋324t。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2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所示: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合同编号:QYQNGS-2021-EPC)主要设计内容:设计成果包含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和穿越荷宝高速顶管、国道、省道、县道的顶管专项设计方案等所有施工方案的其他设计成果。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铺设供水干支管共计249.45km,其中干管43.80km,支管205.65km。供水管道DN600~DN400采用球墨铸铁管,均为干管,共计23.30km;dn355~dn75采用PE管,共计226.15km。该供水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共需完成总工程量为173.66万m³,其中土方开挖87.55万m³,土方回填81.87万m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4489m³,砂石垫层3.79万m³,钢筋324t;
监理标:(合同编号:QYQNGS-2021-JL)沁阳沁南供水管线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3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730 日历天;
监理标: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设计施工总承包标专项资格要求
3.2.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3.2.2 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水利工程设计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供水工程施工经历或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以上业绩要求);
3.2.3 拟任项目经理需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4 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以上资格要求);
3.2.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7投标人及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投标人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应与信用平台公示的内容一致);
3.2.8 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9 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10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②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监理标专项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2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性质或工程内容类似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3 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总监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3.4 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投标人如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应与信用平台公示的内容一致)。
3.3.5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状况的年份指成立之年起至2019年)。
3.5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被执行人、河南省失信被执行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7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 21 日至2021年4月 27 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工程采用网上获取的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由投标人开标现场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获取文件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 13 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 13 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 二 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水利厅》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1-5934813
地址:沁阳市覃怀西路交通大厦7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5室
联系人:郭女士 张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6690002/66690003
邮箱:hnhsdl@126.com
9.水行政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沁阳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1-5613323
监督机构:沁阳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391-5611799
原文链接:http://slt.henan.gov.cn/2021/04-21/2130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