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空库度汛措施的病险水电站
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小型电站多、老旧电站多、安全风险高,一直以来都是防汛保安全的难点和重点。省水利厅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多措并举,全力筑牢农村水电站安全度汛根基。
全方位体检 系统谋划
2020年6月,根据全省农村水电站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以小水电清理整改为契机,把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作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的前置条件,并印发《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评估)技术指南》,为全省农村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提供技术依据。
全省4121座水电站安全鉴定完成后,针对全省114座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电站和其他存在病险隐患的二类坝水电站,省水利厅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江西省农村水电站除险加固和改造提升建设规划》,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000余座水电站大坝除险加固,对 729 座水电站进行绿色改造和增效扩容,完建水雨情监测和大坝监控设施等。2021年1月,该建设规划通过技术审查,规划的逐步实施,将为消除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水电站效益,实现水电站安全与效益的双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全方位落实 责任到人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农村水电站要逐站落实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农村水电站水库大坝要落实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目前,江西省现有的3792座水电站(含大坝保留的已退出电站),已逐座落实安全生产(含防汛)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防汛技术责任、防汛巡查责任,并明确各责任人。同时将责任人进行公示,要求有关单位与责任人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省水利厅首次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未按期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的水电站,供电公司对其停止发电上网,直至整改到位,建立了多部门合力抓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也有效解决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有监管责任但无监管抓手的问题。
全覆盖检查 精准指导
今年1月,省水利厅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地自查情况,3月上旬,省水利厅以“查隐患、排风险,防汛监督保安澜”为主题,组成18个由厅领导任组长的水利综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了2021年第二次水利综合督查,将农村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作为重要内容之一。3月中下旬,省水利厅又组织各设区市水利部门组成12个调研指导组,对全省农村病险水电站安全度汛情况开展了交叉摸底调研,在主汛期前实现了114座病险水电站的全覆盖现场检查,进一步压实了防汛责任,补齐了防汛短板,扎实了防汛根基。
目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水利厅对病险水电站逐座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销号管理,督促每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并举,全力保障度汛安全。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4/20/art_27165_3325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