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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开展《广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初稿)》咨询

发布时间:2021-04-22来源: 广东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4月15日至16日,广东省水利厅在广州组织开展了《广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初稿)》(以下简称《条例》初稿)咨询。省水利厅副厅长孟帆参加咨询并讲话。

  参加咨询的专家与代表,听取了《条例》初稿的成果汇报,查阅了相关材料,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广东省虽属南方丰水地区,但人均占有水资源量较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工程性、资源性、水质性缺水长期并存,社会各界节水意识较薄弱、节水内生动力不足。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亟需抓紧制定出台《条例》。

  孟帆指出,在厅有关处室及技术支撑单位的努力下,《条例》初稿取得了一定成果,涵盖的内容比较全面,也有一些创新。孟帆强调,接下来,立法还有很多程序要走,时间却很紧。一方面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强与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团队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厅有关处室,要加强指导,切实做好立法程序和条文质量的把关。要在立法说明中将广东节水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说清讲透;尤其是本次咨询,专家代表们的意见要好好吸收,修改完善。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河北、江苏、安徽、山东、甘肃等省及省内部分科研院所的有关专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省各流域管理局、部分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水业务的同志,以及工业、学校、宾馆等用水大户代表参加了本次咨询。

  


原文链接:http://slt.gd.gov.cn/zhyw/content/post_3265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