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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4-22来源: 广东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一、总体要求

  水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做到用语文明规范、表达通俗准确、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一般性规定

  (一)实施执法中一般使用普通话,也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必要时可邀请翻译到场协助。

  (二)实施执法中与相对人的见面语,应当先使用敬语“您好”,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要用“请”字,告别语用“谢谢,再见”。常见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如下:

  1.您好!

  2.对不起,请稍等。

  3.请您到XX询问(办理)。

  4.请您先看规定,不明白的我来解释。

  5.别着急,请坐下来慢慢讲。

  6.请不要着急,我尽快给您办。

  7.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8.有话请讲。

  9.请听我解释一下,谢谢。

  10.请拿好您的东西,再见。

  11.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再见。

  (三)实施执法工作不得使用轻蔑、歧视、侮辱、诱导、欺骗、恐吓、威胁性语言;禁止讲脏话、辱骂当事人。常见行政执法忌语如下:

  1.喂,你找谁?

  2.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

  3.墙上贴着呢,你不会自己看?

  4.不归我管,问别人去。

  5.不是说过了吗?怎么还不清楚?

  6.你快点,我还有事。

  7.怎么搞的,连这个也不懂。

  8.你急什么,没看见我一直在忙吗?

  9.是你对,还是我对?

  10.谁说行,你就找谁去。

  11.有意见,找领导去。

  12.我的态度就这样,你能怎样?

  13.随便,你告我啊!

  三、具体执法行为规范用语

  (一)行政许可

  1.收取申请材料:请坐,我们现在就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请稍等。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对不起,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原因是XX。因此,现在我们不能受理您的申请。请您按要求XX(说明应补充的资料或者应完善的手续)。

  3.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我们已对您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申办XX事项应提交材料的要求。对您申请的XX事项,我厅(局)将在X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厅(局)通知或者送达有关决定。

  4.确认送达地址: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许可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5.确认电子送达:请确认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接受电子送达,请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二)行政检查

  1.亮明身份:您好!我们是省水利厅/XX水利(水务)局的执法人员XX、XX,执法证号分别是XX、XX。今天要对XX情况进行行政检查。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件),请过目。

  2.告知回避权:根据规定,您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从而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办理,可以申请我们回避。您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执法检查事项:我们根据XX(工作计划或者举报投诉、部门移送等线索),现依法对您(你单位)的XX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根据XX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您(你单位)有义务配合我厅(局)的行政检查。请作好配合检查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检查。

  4.告知配合义务:我们将向您了解与XX工作有关的情况,请据实回答相关问题,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要求提供材料: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请您提供XX(证件、材料)。对涉及您(你单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我们将依法保密,谢谢配合。

  6.相对人或其他人对执法现场录音录像时:只要不妨碍执法活动,您可以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如实录音录像记录,也可通过网络等上传分享您的音像记录,但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7.要求签字确认笔录:这是我们按照刚才的交谈所制作的笔录,请您核实一下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笔录无误,请在此处签署“上述共×页笔录,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的意见和姓名、日期。如笔录有误,请指出,我们将予以更正。

  8.确认送达地址: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检查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9.确认电子送达:请确认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接受电子送达,请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10.检查结果通报:非常感谢您(你们)对我厅(局)行政检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向您(你单位)进行通报:XX。谢谢您的配合,再见。

  11.复查意见通报:(1)您好!我们是省水利厅/XX水利(水务)局执法人员XX和XX。我厅(局)于XX年XX月XX日向您(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复查,您(你单位)已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这是《整改复查意见书》,请您签字确认。(2)您好!我们是省水利厅/XX水利(水务)局执法人员XX和XX。我厅(局)于XX年XX月XX日向您(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经复查,您(你单位)还有XX项问题未及时整改完毕。我们将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XX(行政决定)。这是《整改复查意见书》,请您签字确认。

  (三)行政处罚

  1.亮明身份:您好!我们是省水利厅/XX水利(水务)局的执法人员XX、XX,执法证号分别是XX、XX。今天要对XX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勘验),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件),请过目。

  2.告知回避权:根据规定,您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我们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可以申请我们回避。您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调查事项:我们根据XX(检查发现或者举报投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等线索),现依法对您(你单位)的XX现场进行调查。根据XX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您(你单位)有义务配合我厅(局)的调查。请作好配合调查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协助调查。

  4.告知配合义务:您好!我们将向您了解与XX工作有关的情况,请据实回答相关问题,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要求提供材料: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请您提供XX(证件、材料)。对涉及您(你单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我们将依法保密,谢谢配合!

  6.相对人或其他人对执法现场录音录像时:只要不妨碍执法活动,您可以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如实录音录像记录,也可通过网络等上传分享您的音像记录,但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7.要求签字确认笔录:这是我们按照刚才的交谈所制作的笔录,请您核实一下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笔录无误,请在此处签署“上述共×页笔录,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的意见和姓名、日期。如笔录有误,请指出,我们将予以更正。

  8.确认送达地址: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处罚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9.确认电子送达:请确认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接受电子送达,请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10.送达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您好!为查清XX案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关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规定,我们将对XX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这是《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请核对。如无误,请在此处签署姓名和日期。

  11.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告知书》,请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XX日内向我厅(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2.送达听证告知书: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您有权对我厅(局)拟作出的XX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听证要求,这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请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您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厅(局)提出;逾期不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您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您有权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或者XX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告知留置送达:您好!这是《XX》,因您拒绝签字接收,依照XX(法律规定),这是XX,我们将请他作为见证人,采用留置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15.劝告稳定情绪:请保持冷静。我们是省水利厅/XX水利(水务)局执法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妨碍执行公务是违法的,将会承担法律后果,请您配合。

  四、音像记录规范用语

  (一)开始拍摄时,应当先对记录时间、地点、执法人员及案由进行描述。

  (二)告知当事人及现场其他人员正在进行音像记录。

  (三)拍摄过程中,可以对执法环节进行说明,包括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

  (四)根据现场执法情况,可以对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与行政执法相关的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进行描述。


原文链接:http://slt.gd.gov.cn/tz8726/content/post_3263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