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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汪木排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2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汪木排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0〕28号)通知开展前期工作,为省重点水利工程。根据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相关管理规定,工程建设资金由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组成,出资比例以项目正式批文为准。本工程按县域划分实施内容,项目法人分别为盱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和金湖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本次招标由盱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作为招标人代表牵头组织,金湖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参与和配合。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盱眙县、金湖县)。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前期调查,初拟实施内容主要包括(1)汪木排河上段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河道护砌等;(2)河道沿线配套建筑物工程;(3)防汛道路工程;(4)水土保持及其他。

  总投资估算金额:约8000万元,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及投资额以实际批复为准。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增补完善工程设计),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审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结束前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含勘察设计报告、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CAD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2.4 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预算、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3)招标设计完成后10天内提供工程开工所必须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施工进度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b.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两个专业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两个专业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组织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专业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各方均相应满足)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2019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公布: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5/25/art_42984_9178092.html;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其他要求:

  ①本次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②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暂时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收缴养老保险金的职能单位出具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③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④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⑤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勘察(测)设计合同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③联合体的信用等级取用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 4月 29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5.2购买招标文件

  (1)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 13日9 :3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专业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最高限价为评标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100%。

  8.4分值构成: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 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其排名顺序(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分值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分)

  信用等级赋分(4分)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注:(2019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公布: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5/25/art_42984_9178092.html);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从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联合体中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投标人业绩(6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有单项工程概(估)算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每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概(估)算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一项得2分;担任过专业负责人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人力资源配置(16分)

  规划、地质、测量、水文、水工、结构、机电、水保、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9人的得满分(需提供学历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人扣1分。本项最低得0分。

  2.2.4(2)

  

  技术标

  评分标准(50分)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8分)

  针对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容,投标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项目情况、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的,得8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5分)

  ①投标人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且所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准确、合理且具备针对性的,得3分;

  ②拟定的工作目标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4分)

  ①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2分;

  ②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8分)

  勘察设计说明和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规划合理、思路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0分)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③有后续服务及保密具体措施的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4分)

  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

  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关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的得6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合理化建议(5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合理化建议的,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本项最少得0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20分)

  评标基准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15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每下浮1%加1分,最高加5分(即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95%得20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9.其他内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180.101.234.24:105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col/col80020/index.html)、淮安水利网(http://slj.huaian.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金湖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联 系 人:郭志云、宗志贤
联系电话:13801400889、1377043966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12层

  联 系 人:张玉清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0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4/22/art_80021_9764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