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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2021年圩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26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1〕238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松江区2021年圩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沪松水〔2020〕5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新镇圩等圩区水利设施,提高圩区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松江区2021年圩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工程符合相关规划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新(翻)建泵闸(水泵流量2×1.0立方米/秒、闸孔净宽5米)2座、泵闸(水泵流量2×1.0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4座、泵闸(水泵流量1.0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3座、节制闸(闸孔净宽6米)1座、节制闸(闸孔净宽4米)2座、桥梁2座,配套拦污栅9座、管理房1396.75平方米、道路1340平方米,新建内外河护岸555米,开挖土方3246.97立方米,回填土方2226.17立方米,种植绿化10316.50平方米(管理区绿化5648平方米、陆域绿化1535.40平方米、斜坡绿化2933.60平方米、水生植物199.50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三、项目总投资5195.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67.71万元,独立费用557.66万元,预备费370.03万元,建设用地费20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承担。

  四、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松江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五、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5/c943545efb1a4955b77c65b0458e2c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