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1〕229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嘉定区外冈镇圩区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嘉水请〔2020〕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望新、泉泾圩区水利设施,提高圩区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嘉定区外冈镇圩区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工程符合相关规划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新(翻)建泵闸(水泵流量2×1.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6米)3座、泵闸(水泵流量1.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6米)1座、节制闸(闸孔净宽6米)4座、交通桥2座,配套管理房322.31平方米、管理区2882.10平方米、进场道路1662.40平方米,加高加固圩堤1573.50米,种植绿化5963.33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三、项目总投资553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37.90万元,独立费用558.42万元,预备费367.71万元,供电外线费91.55万元,建设用地费483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承担。
四、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五、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等事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5/b77bdc36eb45459287e8bc8f6a795d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