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行政执法持续加强。水利部聚焦河湖“清四乱”、采砂、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水利行业强监管重点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让水法规制度“带电”“长牙”。
□ 记者 侯建斌
2020年,水利部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水利行业强监管迈上新台阶。
水利部近日发布《水利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水利部依法开展黄河岸线利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基本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共退出小水电站3500多座,1.4万座电站改造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依法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数据显示,2020年,4267件水事违法陈年积案全部清零;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4万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万件。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祥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20年,水行政执法持续加强。水利部聚焦河湖“清四乱”、采砂、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水利行业强监管重点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让水法规制度“带电”“长牙”。
水利领域重点立法步伐加快
2020年,水利领域重点立法进程加快,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法律,长江保护法对长江大保护和流域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张祥伟说,长江保护法对水利部门履行长江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河湖管理、河湖及岸线保护、生态流量管控、水生态修复、防洪体系建设等方面职责,作了明确制度安排。
黄河立法工作也已全面展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承担具体起草任务,目前专题研究、条文起草工作正同步推进。
《报告》披露,地下水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珠江水量调度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农村供水条例等起草工作持续推进。
张祥伟介绍说,地下水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1月通过司法部审查并报送国务院,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即可颁布实施。“该条例将近年来我国地下水管理的成熟经验上升为行政法规,将为我国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水利部在全面梳理水利领域需要立改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加快补齐水法规制度短板,编制印发《水法规建设规划(2020—2025年)》,统筹推进水利立法工作。
此外,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报告》指出,2020年,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系统梳理水利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发布现行有效的55项规章和246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成35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以超常规措施整治长江岸线
南京江宁区有长江岸线19公里,曾一度是脏乱差的代名词,如今则成为一条绿色长廊。
原来,江宁区委、区政府将岸线22个项目纳入清理整治范围,并及时成立由30家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动清理整治工作。岸线整治完成后,江宁区又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严格落实修复措施,修复岸线4015亩,并对19公里岸线打造提升景观绿化。
为加强长江岸线管理保护,2020年,水利部以超常规措施和超常规力度推进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
“以陈年积案清零为抓手,打赢河湖执法三年行动收官战。”张祥伟指出,将水事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列入水利部年度督办重点考核事项,指导督促各地各流域管理机构顶住压力、动真碰硬,4267件陈年积案实现全部清零,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1341件陈年积案开展抽查复核。
同时,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派出检查组1.36万人次,检查项目6.13万个,发现各类问题7.29万个,实施责任追究818家次。对规模以上河湖实现全覆盖检查,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华北地下水超采治理、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水土保持等监督检查。开展水利扶贫监督检查、大规模农村饮水安全暗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暗访。
健全执法机制。《报告》指出,2020年,加强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水利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建立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11个省份、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常态机制。落实长江禁渔有关执法工作,与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长江禁渔联动合力。
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执法职责,制定《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张祥伟介绍说,水利部、司法部联合在黄河流域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紧盯违法涉河建设、非法取水、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突出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通过“七查一听”等方式(查资料、查专项行动及重大案件、查现场、查数据图像、查监督举报、查能力、查满意度、座谈访谈),开展多维度实地监督,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江河治理领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水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2020年,16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一网通办”,3项高频事项审批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水利部同样交出优异成绩单。《报告》显示,2020年,完成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编制形成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水利部和中央指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两个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合并为一个清单,许可事项由37项合并为28项。
在张祥伟看来,推进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水利部16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工作细则,实现了同一审批事项在水利部本级和7个所属流域管理机构无差别受理,办事要件和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
“同时,持续加强公正监管。”张祥伟说,对54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35家水利工程启闭机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专项行动,对违规企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或行政处罚。
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开展两轮政治巡视,对8家部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监督。持续深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人才队伍建设、人员调配、激励分配等制度办法7项,修订两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织密扎紧制度笼子。
在化解涉水纠纷方面,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质量。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5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两件;办理行政应诉25件,已结案20件(均胜诉)。
原文链接:http://btslj.xjbt.gov.cn/c/2021-04-23/74649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