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1〕262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崇明区2019年中兴镇断头河整治工程工程量调整的请示》(沪崇水务〔2020〕3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管线搬迁无法按计划完成、中兴镇集建区建设计划调整等,原则同意取消红星爱国河、兴东河等相关河道整治,减少密排木桩护岸998米、桥梁3座、土方8411.41立方米、斜坡绿化2674.64平方米等。
二、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督促指导中兴镇加强河道管理养护,抓紧按规划推进实施该区域水系沟通工程。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7/ff7f6620c7624250b10980e384aa3e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