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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通波塘河道整治(四期)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1〕254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通波塘河道整治(四期)工程决算的请示》(沪松水〔2019〕67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松江区通波塘河道整治(四期)工程决算投资8211.63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41.2447万元,独立费用748.1654万元,建设用地费1222.2282万元(腾地面积80.48亩)。

  二、根据沪水务〔2014〕601号、沪水务〔2015〕58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6114.8153万元,松江区承担2096.8230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决算投资由市财政腾地补贴专项资金承担。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10427/29f621eb5f564dd9ba945684e56df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