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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河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作者:佚名

  璧山区抓实考核压实责任

  着力破解流域治理难题全力改善水环境

  璧山区在改善水域环境、推进河长制落地落实中,敢于刀刃向内、动真碰硬,以考核为抓手,倒逼责任落实。2020年,辖区内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三河”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一、明责,让统筹有力、履职有据。一是构建责任矩阵。创新建立河长制责任“树状图”,向下延伸建立库长、塘长、泵长、口长、点长制度,细化分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治责任,并把3200余名干部点对点“绑定”到1.5万余个污染点源上,确保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划定责任目标。出台《璧山区2020年“三河”流域水质改善考核办法》《璧山区2020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新增17个污水处理设施、663公里排水管网改造和璧南河干支流生态修复工程等作为考核重点。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单位的职能职责,将严重影响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等7项工作纳入考核否决项,将区级河长巡河等18项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考核共同项,将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河长制督查督办等33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乡镇(街道)考核共同项,部门、乡镇(街道)根据职责职权分类划分考核。

  二、督责,让任务落实、工作落地。一是专项督重点。加强督查暗访频次,针对污水管网破损错接漏接、企业偷排漏排、山坪塘养鱼池未关停等重点问题,每月开展1次拉网式督查和1次专项督查暗访,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当月考核依据之一。截至目前,通过督查累计发现问题601个。二是系统督整改。将河长制工作接入党政信息内网系统,建立河长制督查督办版块,专题交办市级、区县级暗访巡查发现问题69个,已全部办结。深化“智慧河长”系统建设,实现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闭环式管理,累计发现整改问题832个。三是群众督盲区。畅通群众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开通投诉热线,印发《关于有奖举报涉及生态环境不良行为的通告》,接受群众举报投诉20余次,推动解决生活污水乱排等问题10余个。

  三、问责,让认识提高、效能提升。一是晒出排名。建立“晒工作”制度,每月公布69个部门和15个乡镇(街道)考核排名结果,并通过璧山电视台、璧山报等区级媒体发布。二是定期约谈。每月“三河”水质断面考核得分最后一名且河流水质未达标的党政主要领导、乡镇(街道)级河长及河流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生态河长工作考核得分最后一名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手写的方式向区总河长作书面检讨,已有41个单位共82名领导干部向区总河长递交书面检讨105份,6名处级领导干部因水质考核未达标接受区总河长约谈。三是注重奖惩。将河长制工作成效作为奖惩标尺,建立财政资金扣减机制,4个乡镇(街道)因出现违规引进污染企业新增污染源等问题,扣减资金163万元。建立乡镇(街道)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机制,设置水质目标,每年达到水质考核要求的,奖励10万元,反之则扣减10万元。2019年至2020年,被实施扣减的乡镇从6个减少至1个,奖励的乡镇从9个增加至14个。 


原文链接:http://slj.cq.gov.cn/ztzl_250/hzzjsst/tzgg_24017/202104/t20210427_9224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