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规划建设)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安监〔2013〕1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安监〔2018〕52号)和《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水安〔2016〕30号)、《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水安〔2017〕27号)精神,经评定,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个单位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现予公告。
河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1/04/28/86A89DA94F11471488877BB0503DE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