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河长办发布《2021年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持续完善七大方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着力推动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全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业兴、安全”的水生态环境。
一是持续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党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推行河长点评制度,推进河湖长常态化规范化巡查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党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能,发挥流域河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管河护河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河湖长制工作合力。持续推行重点问题督办制度,落实“四个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督办清单、奖惩清单),强化督导考核,严肃问责问效,推进河湖问题治理,建设幸福河湖。
二是持续推进达标建设。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河长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有固定独立办公场所,有完善的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有完整的制度机制,有专职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成员单位挂职干部考核制度等相关保障机制。推进示范河湖样板建设。开展流域河道生态化标准化建设、“最美家乡河”建设、安全生态清洁河建设、生态小微水体建设、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示范河湖、样板河湖,持续开展宣传展播,提升宁德幸福河湖知名度。提升河道专管员履职能力。积极推行河湖物业化管护,积极聘请贫困户担任河道专管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专管员素质与履职能力。
三是持续强化日常管护。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通过“一月一抽查”及“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高光谱遥感、无人机巡查以及第三方暗访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加强与水文部门配合,发挥水文部门专业化队伍的优势,开展专业化巡查。持续推进“清四乱”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落实清单管理、销号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按时保质100%整改销号。落实96133举报投诉受理。专人负责河长制监督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工作,及时核实进展情况,按时反馈整改处理结果,做到100%销号。
四是持续强化监督执法。深化联合执法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河长制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机制保障。积极开展生态司法工作,定期互通互联,开展联合巡河,以解决流域河湖重点难点问题为目的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涉河领域两法衔接机制无缝衔接。严格采砂日常管理。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严格落实采砂规划许可审批制度;推行采砂集中统一开采经营模式,从严管控许可证发放数量;实现采砂视频监控、采砂船定位等与省级平台规范接入。
五是持续强化信息管理。进一步利用无人机巡航、高光谱遥感技术以及水质指标空间分析技术等手段,开展问题河流水质指标及污染源分布情况调查,强化河湖健康问题分析。积极探索河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持续提升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水平,为有效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提供科学决策参考。不断升级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深化县级信息管理系统与省、市级融合对接、数据共享,全面提升全市基层河长、专管员巡河APP使用率;落实贫困户专管员一对一、点对点培训制度,确保每位贫困户专管员接受专用APP使用辅导。
六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与。持续联合团委、妇联、工商联、教育局,推进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专项行动,创新开展党员河长、百姓河长、社会志愿者等民间河长参与管河护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聘请人大代表河长、政协委员河长,参与管河护河。规范示范民间河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间河长作用,全方位助力管河护河。
七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多方位开展幸福河湖节目宣传展播,不断提升宁德幸福河湖知名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河长制工作。积极向省、市级简报、微信公众号、河长制专栏投稿,提升信息采用数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创新与亮点、先进人物与事迹,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管河护河的良好舆论氛围。
(宁德市河长办)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jcdt/202104/t20210428_55867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