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成立省江垭水库管理处的函》(湘编办函〔1999〕34号)、《关于同意湖南省江垭水库管理处更名和增加领导职数的函》(湘编办函〔2016〕13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省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处工作职责及岗位设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处为省水利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0名,设处长1名,副处长3名。内设3个机构:
1.综合科:编制6名,设科长1名(正科级)、副科长2名(副科级)。
2.江垭水库管理所:编制6名(含分管江垭水库管理所的副处长),设所长1名(正科级)、副所长1名(副科级)。
3.皂市水库管理所:编制6名(含分管皂市水库管理所的副处长),设所长1名(正科级)、副所长1名(副科级)。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江垭和皂市水库库区的运行、维护及管理事务性工作;
2.承担江垭和皂市水库的保护与治理中长期目标、任务及对策的研究工作;
3.配合开展江垭和皂市水库库区防洪技术及事务性工作;
4.承担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取用水管理相关技术事务性工作;
5.协调开展江垭和皂市水库的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质监测等技术事务性工作;
6.协助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江垭和皂市水库库区水事执法,维护水事秩序;
7.承担江垭和皂市水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管理事务性工作;
8.承担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9.协调开展江垭和皂市水库库区的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研究与实施工作;
10.承担江垭和皂市水库有关涉水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11.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lt.hunan.gov.cn/slt/xxgk/tzgg/202104/t20210428_16516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