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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所辖中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有关要求,根据各地报送情况,现将全省水利部门所辖的250座中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各州(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所辖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具体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云南省中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arti?id=7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