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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顺利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复核

发布时间:2021-04-29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盐池谱写人水和谐新篇章

  ——盐池县顺利通过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复核

  

  

  

  

  

  

  

  

  本站4月26日讯4月19日—22日,水利部黄委节约保护局二级巡视员陈连军一行4人,在自治区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张平等陪同下,对盐池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进行复核。复核组通过详细查看达标建设资料,现场检查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企业创建以及农业高效节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等情况,对盐池节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盐池是以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业县,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0%以上,而全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宁夏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缺水是制约盐池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节水势在必行。近年来,为改变缺水短板,盐池自上而下,群策群力,大力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发展以滴灌为主的特色种植产业;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全县机关、学校节水器具进行改造,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加装用水计量器具;实施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满足城市生态绿化、消防、工业、公共卫生等用水;开展节水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小区、进乡村、进田间,使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成为全县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盐池县自创建节水型社会以来,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形成了全社会“管水、用水、节水、护水”的水资源管理格局,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汇报会上,考核组通过对盐池县前期组织实施合规性、必备条件满足性、备案资料完整性的初步核查,以及对评价指标的逐项复核,复核组一致表示盐池县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同时也分析反馈了盐池县节水达标建设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最后,复核组二级巡视员陈连军对盐池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主动践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办法,明晰部门职责、厘清目标任务,促使节水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强节水型载体建设,加大节水器具普及力度,强化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严把审批、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管理,积极构建有序和谐的用水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节水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实现“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的理念转变;五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融资,大力推进节水项目建设实施,助力盐池节水事业再上新台阶。(盐池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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