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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关于狼窝渠煤矿工业场地选煤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准予行政许可书

发布时间:2021-05-07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陕水许决 〔2020〕8号

   

  陕 西 省 水 利 厅

  关于狼窝渠煤矿工业场地选煤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审批准予行政许可书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

  省水利厅于2020年9月30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狼窝渠煤矿工业场地选煤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法定条件,基本同意该报告表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狼窝渠煤矿工业场地选煤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狼窝渠煤矿工业场地选煤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神木狼窝渠煤矿工业场地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2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原煤仓、主厂房、浓缩车间、2号转载点、粉煤棚、煤泥棚、矸石仓、配电室、介质室、空压机房和锅炉房等建筑,洗煤能力达到300万吨/年。项目挖方总量1.20万m3,填方总量0.10万m3,无借方,弃方1.10万m3运至井田东侧相邻的瓷窑塔煤矿用于明盘治理。项目建设总投资15761.13万元,土建投资6415.05万元。工程于2019年8月开工,2020年11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3.23hm2。

  (三)基本同意方案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各项指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一个防治分区。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排水沟360m、土地整治3300m2、行道树180株、空地绿化3300m2、编织袋挡墙80m3、密目网苫盖2600m2、彩钢板420m2、降尘洒水车360台时。

  (六)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1.59万元。总投资中永久措施投资106.58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2.17万元,独立费用47.38万元,基本预备费9.97万元和水土保持补偿费5.49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据此决定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并按照此决定书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省水利厅备案。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省水利厅批准。

  (四)依法于项目开工前一次性足额向省水利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将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五、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应当尽快开展水土保持措施自主验收,并将自主验收资料报备水利厅以备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要自觉接受各级水保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2月25日

   

             联 系 人:省水利厅行政许可管理办公室     雷宏刚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治理处         王  鹏

             联系电话:029-61835140      029-61835060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xzxk/202105/t20210506_2162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