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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决定的公示(2021.1)

发布时间:2021-05-08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陕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陕水资发〔202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技术评审,我厅拟对《咸阳等七部雷达工程西安咸阳二次雷达工程项目供水井》项目取水许可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水行政许可事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取水许可事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水利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1835152      传  真:029-61835152

      邮    箱:2607596365@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水利厅3号楼水资源水文管理处

     邮编:710004

   

      附件:2021年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的事项(1)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5月6日

  

    2021年拟作出取水许可审批的事项(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技术论证单位

  拟审批事项

  备 注

  1

  咸阳等七部雷达工程西安咸阳二次雷达工程项目供水井

  西咸新区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拟同意该项目在项目场地内凿井1眼取用地下水,日最大取水量3.16m3/d,年取用地下水0.09万m3。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tzgg/202105/t20210507_2162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