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1年湖北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省级水利风景区的申报范围为,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服务条件和管理水平,水利特色充分彰显,可以开展文化、科普、教育等活动或者供人们休闲游憩的水库、自然河湖、城镇河湖水系、水美乡村、灌区、水保示范园等区域;申报条件为,景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范围清晰、安全管理规范,景区设立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水域水质达到IV类以上标准,景区规划或景区发展3年实施方案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要求且获得批复;申报流程为,景区管理单位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初审,省水利厅经材料复审、现场审核、审议、公示后,公布2021年省级水利风景区名单。
水利风景区是以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为依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美生态环境的特定区域。自2001年以来,湖北省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近80处,清江画廊、漳河水库、洈水水库等20余处,因建设管理成效显著,先后获批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形成了潜江兴隆、兴山南阳河、远安回龙湾、阳新仙岛湖等一大批省级水利风景区精品,为构建美丽河湖,打造幸福河湖,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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