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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闽江

发布时间:2021-05-11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5月8日,省长王宁主持召开闽江流域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落实河湖长制,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把闽江建设成为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多作贡献。

  王宁指出,去年以来,闽江流域各地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统筹推进安全保障、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开发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闽江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持续改善,今年1—4月,59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8.3%,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持之以恒抓紧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王宁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及河长巡河、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久久为功抓好整治。要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兼顾上中下游自然禀赋差异,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统筹抓好黑臭水体整治、小水电站综合治理、船舶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和矿山生态修复,不断提升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守土尽责,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强化行业指导,加强跟踪督导,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坚持科学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常态化、立体化、实时化数据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努力实现闽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yw/202105/t20210510_55918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