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推动《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落细落地落实。鹰潭市河长办通过建立“三定三看三落实”工作法,对全市河湖管护工作进行规范。
“三定”是指:一是定河湖责任段,通过规范设置河湖长公示牌,划定各级河湖长巡查管护责任地段,由其对责任地段内的河湖管护工作负总责;二是定治理目标,结合河湖管护工作实际,制定河湖治理年度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定治理时限,对一些影响河湖生态环境的问题明确治理时限,列出整改时间表。
“三看”是指:一是看河湖治理工程建设现场及问题整改现场,是否达到整改目标或整改时序进度;二是看问题整改台账,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是否到达时序整改进度;三是看各级河湖长巡河记录本,每年定期抽调部分区(市)、乡镇河湖长巡河记录本,察看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
“三落实”是指:一是落实河湖巡查员、保洁员,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承担公益岗位;二是落实民间河长湖长及“河小青”志愿服务队伍,调动民间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三是落实河湖管护经费,督促各区(市)将河湖管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入年度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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