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河长办发布《关于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各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内容,重在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突出解决流域劣Ⅴ类水质问题。其中,完成6大治水目标是关键,分别是:①落实水资源管理双控行动,全市全年用水总量控制在9.54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6。②2022年重点片区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标准,城乡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升。③主要流域国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考核要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考核要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考核要求,不得出现劣V类和“牛奶溪”,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要编制提升方案。④稳步提升9条溪流监测断面和新增乡镇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尽快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⑤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⑥筼筜湖、马銮湾水质不低于2020年水平,保持天地湖水质稳定,五缘湾内湾、杏林湾、海沧湖等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项工作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治理、强化监督考核,并制定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跟踪督促、发动共管共治、加强能力提升等四大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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