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大溪河市级河长穆红玉到大溪河涪陵段开展巡河工作。她指出,近年来,涪陵区全面加强大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水生态持续修复、水环境明显改善,工作值得肯定。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河长条例》,持续深化落实第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扎实做好大溪河管理保护工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穆红玉到大溪河涪陵段开展巡河工作
穆红玉同志强调,大溪河生态治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百姓切身利益,涪陵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更严的作风履行河长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要持续巩固第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成果,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等突出问题,深化城乡生活、工业生产、畜禽水产养殖、船舶码头、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共同守护好碧水青山。要认真落实重庆市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推进大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河道“清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着力加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切实管好水、护好岸。要强化“一河一策”精准实施,认真总结大溪河涪陵段水质由劣变好经验做法,强化系统思维、坚持系统治理,确保“一河一策”方案落到实处。要强化上下游联动,进一步深化和南川区、武隆区的协作,建立和落实信息共享、交叉暗访、联席会议、联合巡查、联合执法等机制,打通治水壁垒。齐心协力推动大溪河流域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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