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94号),近日,江西省水利厅联合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公共机构“十四五”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江西省“十四五”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
创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是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明确了江西省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创建的指导思想、创建对象及基本要求、创建目标、创建内容、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十四五”期间,江西省将创建30家水效领跑者,涵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等类别的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江西省将建设一批“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的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示范引导其他公共机构学习标杆,加快形成“单位主动、行业联动、多方行动”的节水工作格局,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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