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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墩头溪安全生态水系的“生态之路”

发布时间:2021-06-01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墩头溪安全生态水系工程位于三明生态新城,下游为沙县县城城郊金泉村,中游为生态新城湿地公园,上游为墩头村河段,其依托三明生态新城湿地公园及墩头溪优越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及景观资源,通过构建生态护岸、增添亲水措施、丰富植被景观,建设以水生态保护为主,集“行洪排涝、亲水休憩、旅游景观”于一体的沿溪绿色生态环境,从规划理念到建设施工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重点以生态“三步走”融入“山水林田湖”的生命共同体。

  一是“生态”理念引领设计。墩头溪安全生态水系工程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为建设理念,结合已建成湿地公园周边环境、地域文化元素及水系开发现状,通过建设人工湿地、采用水系连通,修复水系生态,提升河段休闲功能,打造生态水系亲水设施。特别是2017年沙县获批综合治水试点县后,根据综合治水要求,进一步调整建设思路,将“生态、自然”理念注入设计中。

  二是“生态”选材融入自然。在满足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建设选材尽可能遵循“从自然中来,到自然中去”的原则。主要采用植物护坡,护坡植被优先选用墩头溪河岸两侧植被,确保与原有生态良好融合;局部薄弱部位采用卵石护脚,营造生态河滩。除此之外,透水砖、透水混凝土及老枕木等生态材料的使用,配合光伏、微风发电等新能源的应用,使墩头溪安全生态水系更加贴近生态、融入自然。

  三是“生态”施工保护环境。施工中杜绝使用大型机械,采用小型机械配合人工少量多批次施工的方式,做到少开挖、零破坏,避免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实质性损坏。同时,注重保持河道内天然河石、水草、江心洲等原生状态,尽可能维持原有滩地高低起伏的自然形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生态督查机制,提升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各类不规范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随意挖沙取土、堆放垃圾及弃土弃渣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确保文明施工、全面保护。

  通过生态“三步走”,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祛滞化淤,固本培元,恢复河流生态环境,营造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为生物提供多样性生境,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的目标,使墩头溪安全生态水利工程成为安全生态水利建设的样板工程,成为市民生态旅游、水系旅游、休闲旅游的好去处。

  (三明市河长办)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jcdt/202105/t20210527_5603006.htm